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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標識面臨大調整,中微量元素有望不再隱身!
肥料包裝的標識將面臨一次大的突破,中量微量元素有望不再隱身,允許明確標出
肥料包裝的標識將面臨一次大的突破,中量微量元素有望不再隱身,允許明確標出。近日,記者從全國土壤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科技部、環境保護部完成《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以及《肥料分級及要求》的修訂上報稿。此次修訂版《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解除了對中微量元素的標識限制。
新方案除了保留《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為強制性標準外,所有肥料產品類(質量指標和檢測方法)標準都要變更為推薦性標準。時至今日,肥料行業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在肥料行業中扮演重要角色的GB 18382-2001《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已經不能適應當前行業發展需求,對其修訂是眾望所歸。
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二屆氮肥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總工程師楊一告訴記者,本次對《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修訂中,最重要的是針對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的問題,由之前的不允許標明修訂為可以標明;另外還參考了國際標準、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慣例,結合中國肥料的實際情況以及現行的GB 18382-2001標準實施以來收集到的反饋,對肥料標識的基本原則、一般要求、標識內容、標簽、質量證明文件、字體字號等有細致的規定,更適合中國肥料市場的特點,有助于規范肥料市場、促進產業進步的作用。
據了解,《肥料分級及要求》國家標準為首次制定,適用于各種工藝生產的各類有機肥料、化學肥料或者由化學肥料和有機肥料制成的商品肥料,以及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機肥料。本標準將肥料分為生態級肥料、農田級肥料和園林級肥料三個級別,給出了各個等級的有害物質限量要求、試驗方法等。生態級肥料可用于生態級作物、農田級作物和園林級作物,農田級肥料可用于農田級作物和園林級作物,園林級肥料只能用于園林級作物。
制訂《肥料分級及要求》國家標準的意義有三點:
一,在明確提出各類有害物質檢測方法和限量指標的基礎上對肥料進行分級,以期控制有害物質通過肥料進入土壤和食物鏈的途徑、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糧食安全;
二,按照有害物質的含量分級指導建立分對象施用等安全施肥規則;
三,確保肥料可利用資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污染原料的非預期使用;
四,提高中國肥料安全質量水平,提升生產企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
復混肥料(復合肥料)中加入中微量元素,能否在包裝容器和質量證明書上標明,頗受業內關注。有企業呼吁解除限定,允許標出中微量元素含量。因此修《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及《肥料分級及要求》的正式發布時間備受關注。負責標準制定的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兩個標準為強制性標準,所走流程要比推薦性標準更加嚴苛,最終審核通過以后,將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授權批準發布,出臺時間難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