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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措施確保今春化肥供應
2013年春耕即將全面展開,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鐵道部、農業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電監會、供銷合作總社11部門日前發出通知,對春耕化肥供應工作作出了部署。
通知指出,目前化肥產量增加,庫存充足,春耕用肥供應總體上是有保障的。但受原材料供應偏緊以及部分區域運力緊張等因素影響,尿素等化肥品種價格有所波動,局部地區春耕用肥供應面臨一定壓力,需要密切關注,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
通知部署了確保春耕化肥供應的7項措施:一是保障化肥生產,要努力組織好化肥生產所需各種原材料的供應,為化肥生產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電網企業要全力保證化肥企業生產用電需要,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國海油要重點保障化肥企業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各地有關部門要組織煤炭企業做好化肥用煤的生產,嚴格落實化肥生產用電、用氣和鐵路運輸價格政策。二是加強鐵路調運,合理調配運力,努力保障春耕化肥運輸。對化肥生產所需的煤炭、磷礦石等原材料運輸給予支持。三是做好淡季商業儲備工作,要指導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企業及時足量開展儲備工作,提前將淡儲化肥調撥到基層銷區。四是嚴格出口管理,各地海關要嚴格執行2013年化肥出口關稅政策。在淡季低關稅出口窗口期(氮肥7月1日至10月31日,磷肥5月16日至10月15日)之外,不允許任何企業以任何名義將化肥產品按照低關稅報關出口。五是提供優質農化服務,加強農化技術服務,普及化肥知識,指導農民科學施肥。六是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加強化肥生產源頭質量監管,嚴厲查處有效含量不足、摻雜使假、標識欺詐、計量違法等行為,及時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七是行業協會引導企業加強自律。
據悉,截至2012年底,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承儲企業的儲備量已經超過1800萬噸。通知要求,如果后期局部市場出現供求失衡、價格快速上漲的情況,有關承儲企業必須按照要求提前將淡儲化肥投放市場。